本溪县公安局创新“三三举措” 全面开展交通秩序、文明环境集中整治“百日行动” 天天热讯

来源:本溪县公安局 时间:2023-05-22 11:22:07


(资料图片)

为巩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六个年”活动,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打造文明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2023年5月17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本溪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交通秩序、文明环境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全力打造良好交通秩序和文明环境,提升城市宜居水平。

整治交通秩序,文明安全出行。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畅通。围绕全城区21条主次干道及街巷路,坚持“疏堵结合、兼顾行停、一路一策”原则,树立“规范设位、停车入位、管理到位”理念,建立“所队联勤”工作机制,采取“典型案例曝光”“事故案例警示”等形式宣传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常态化开展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交通违法行为人参与志愿劝导”,切实形成严管严治高压态势,密切部门协作,完善交通设施,深挖停车潜力等措施,提升机动车停车秩序治理水平。聚焦全县交通重点部位,维护良好道路通行秩序。按照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原则,进一步扩容县局机关、属地派出所、公安交警、交通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参与交通秩序管理,深化早晚高峰岗点承包、节假日定点支援、重大活动编队支援等勤务模式,提升见警率、管事率和控制力,将机动车不主动礼让行人、车窗抛物、违法停车、行人闯红灯、摩托车电动车穿插抢行、不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无牌照等行为纳入重点违法常态化打击整治范畴,实行“零容忍”管理。完善静态交通秩序治理,打造良好交通秩序环境。按照“头齐、顺向、守时、入位”标准,对单位停车场进行全面规范;进一步加强商业区的停车管理,用足商场、小区等配建停车设施,防止出现地下停车泊位空闲、占道停车泊位不够用的情形;落实道路两侧单位、商铺“门前三包”管理,清理整治擅自安装地桩、地锁,擅自“圈占”停车泊位,以及泊位内长时间停放报废或废弃汽车,规范停车资源管理。

聚焦环境治理,擦亮人居环境。建立健全组织架构,细化分工协同配合。建立“1+17”架构,“1”为治安大队,具体任务“主督”、“主查”,负责明确“百日攻坚”任务指标,排查县城重点部位“高风险”点位,指导派出所开展整治打处等工作。“17”为观音阁街道17个村和社区,争取社会力量支持,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县局机关各部门安排警力进行支援,按照每周“二、四”,不定期开展上岗执勤,深入整治交通秩序、治理文明环境,确保实现“整治一条路、规范一条路、巩固一条路”,通过以点带面达到区域治理整体提升。常态化推进文明养犬,共创和谐社会环境。对携犬出户未带约束链、无证饲养犬只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辖区养犬管理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组织各派出所会同乡(镇、街道)逐户上门开展犬类摸排,确定犬患区域、路段并开展集中整治,严查严治饲养禁养犬、大型犬和不拴犬、链遛犬等行为。目前共登记犬只3142只,在划定观音阁街道为重点管理区办理犬只电子犬证485只,建设成最大可容留100只犬只犬舍一处,收容救助流浪犬34只。严厉打击非法小广告,助力创城添光彩。按照一律停机、一律清理、一律打击、一律侦办的“四个一律”原则,对涉及制售假证、虚开假发票、涉黄涉赌涉诈等小广告进行整治,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涉非法小广告的通讯设备第一时间向所在住建部门上报信息,及时处理到位;对收集到的涉案线索查处打击到位。依托派出所、警务站持续开展“小广告”治理工作,针对违规张贴公安管辖行业企业,查实约谈后,责令进行分包清理。对“小广告”密集、混乱的点位实施挂牌督办,明确整改时限。对非公安管辖的行业广告,一并纳入整治视线,进行无差别整治。

全力创城攻坚,建设和美满乡。一是治“堵”上下功夫,打通内外循环。积极协调住建等部门,进一步推动县城停车场规划建设,充分利用各种闲置资源,多渠道增加停车泊位供给,在人防工程、闲散空地、小区周边道路等,增设、开辟一批临时停车场和停车泊位,缓解停车压力。探索尝试错时停车,协调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等,将内部停车场向周边居民实行“定时开放”,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停车需求。二是治“乱”上下功夫,确保“各行其道”。与市政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全面摸排私设标志标线、私圈乱占停车泊位等违法行为,对私划停车泊位、私设挡车器、隔离锥等行为进行全面治理。全面推行“门前清”管理制度,发动各单位、各行业及时举报、制止私占私设等行为,加大违法停车整治力度,坚持现场执法与科技应用相结合,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罚一起,公开曝光一起,确保停车乱问题得到明显改善。三是治“违”上下功夫,消除风险隐患。协调住建部门,围绕主次干道和违停多发点位,增设道路隔离设施,安装路侧隔离护栏和隔离柱,防止车辆占道违停。在重点路段设立禁停、临停、限停标志,利用“电子警察”做好预警提示工作,明确处罚依据,加大震慑力度。同时全面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纠治、非法小广告打击治理等工作,按照“三个一批”“四个一律”原则,坚决纠治一批不文明养犬行为,一律按上限打击治理非法小广告,严格网吧等场所管理,持续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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