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打造商业秘密公证保护平台在全省推广应用 信息“留痕存证”,解商业秘密“后顾之忧”

来源:宁夏新闻网 时间:2023-07-02 10:34:35


【资料图】

本报讯(记者 朱凯 黄琳燕 通讯员 宁市轩) 近期,省司法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推广数据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在线保护公证服务的通知》,在全省推广部署应用“商业秘密保护平台”,健全商业秘密保护机制。该平台由市市场监管局与南京公证处协力打造,全周期保护企业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企业一旦遭遇商业秘密被侵权,常常导致竞争优势消失,甚至影响生死存亡。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多以私下暗中形式进行,具有隐蔽性,商业秘密定性难、侵权事实认定难、损害结果判定难等问题成为商业秘密保护痛点。

此前,某企业曾因商业秘密被侵权遭受损失——该企业研发部门主管利用职务之便,窃取研发数据后到另一家公司研发生产同质产品,导致原企业遭受巨大经济和商誉损失。由于该企业的研发数据、工艺流程保密措施未能留痕,数据的流转证据已灭失、难以证实,加上企业许多数据传输通过微信等完成,无法证明其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最终败诉。

“从近年来商业秘密案件办理的情况来看,不少被侵权人败诉就败在商业秘密的保密性上。”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急难愁盼,该局与南京公证处协力打造商业秘密公证保护平台,实现保护措施体系化、信息痕迹证据化、公证流程标准化。

市市场监管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处副处长杨玉龙介绍,企业录入平台的涉密信息会被自动上传至江苏省公证协会建立的公证区块链,不可修改。处理侵权纠纷时,公证处依照平台保存数据出具的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

该平台对商业秘密进行过程全周期保护,将商业秘密项目提出、可研分析、立项、研发、测试、交付、使用等纳入节点控制,提示企业完善针对性保护策略。平台所有操作行为都会即时生成数据留痕,方便需要时提取。

企业如果权利受损,可就平台录入信息及保密痕迹申请公证,并享受“容缺受理”“加速审查”“快速出证”等与平台匹配的专项法律服务。公证书从受理到出证速度较一般公证事项快2倍以上。

公证处依照平台保存数据出具的公证书,可直接作为证据向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提供,大大缩短权利人证明过程,击溃侵权人拖延策略,对有侵犯商业秘密意图的动机者形成有力震慑。

前文提及的某企业注册使用“商业秘密公证保护平台”后,在其员工试图泄密时,公司通过平台精准锁定了涉密信息、知密人以及下载时间点,避免了侵权事件发生。

该平台于2021年4月投入运行,目前已有注册企业1217家,保管涉密数据7853件,注册企业及涉密数据月增长均超3%。平台被省政府办公厅列为复制推广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三批改革试点经验。接下来,市市场监管局与南京公证处将优化升级平台功能,依法开发个性化定制产品服务,加快形成前景可期的商业秘密保护产业集群,促进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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