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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公布了2022年度该省落实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督查激励单位名单。菏泽等6市分别获得100万元奖励,泰安市泰山区等10个县(市、区)共获得奖励400万元。
为深化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山东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山东省安委办于去年11月印发《山东省落实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督查激励实施办法》,其中详细列出安全生产督查激励条件,明确年度督查激励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受激励的设区市人民政府一次性发放激励资金100万元,剩余资金一次性发放受激励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激励资金在省级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项资金中列支,由受激励地方政府统筹用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预防等相关工作。
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和“八抓20条”创新措施工作中,山东省菏泽市创新成立1个工作专班、聚焦责任落实、建立7项工作制度,将督导巡查模式制度化。通过考核赋分、执法推进等手段,扎实推动10.1万人次参与“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通过推进企业真正把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严厉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等,整治一批深层次问题隐患。
泰安市泰山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议题”和“第一责任”制度,2022年度在5次区委常委会、7次政府常务会、11次安委会专题调度会议中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在每次区政府常务会议上,抽点1名副区长、1名街镇主要负责人和1名至2名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探索推行“岗位工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模式,引导企业设立安全绩效工资,已打造150家责任清单与安全绩效挂钩的优秀企业,有效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区政府向包括民爆、建筑施工、“两客一危”、含铸造环节的机械加工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派驻安全监管人员,向每个派驻对象至少派驻2人,建立驻点监管机制。
此次获得奖励的还有济南市、枣庄市、济宁市、临沂市、聊城市,青岛市莱西市、淄博市桓台县、东营市垦利县、烟台市莱州市、潍坊市高密市、威海市荣成市、日照市东港区、德州市齐河县、滨州市滨城区。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记者:王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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